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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顺利通过省级专家评审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 作者:

2024年4月28日,由我院生态园林一所和历史文化保护研究中心联合编制的《新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省级专家评审会在新绛县召开并顺利通过评审

   2024年4月28日,由我院生态园林一所和历史文化保护研究中心联合编制的《新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省级专家评审会在新绛县召开并顺利通过评审,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刚,新绛县委副书记、县长张琼,新绛县宣传部部长吴宏伟以及省自然资源厅、省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市县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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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邀请了省住建厅原一级巡视员李锦生、太原理工大学建筑学院院长王金平、清华同衡规划设计院副院长霍晓卫、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中国城乡建设与文化传承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李小龙、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徐萌、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北京分院副总规划师廖春、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城乡规划师宋剑青七位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并邀请了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研究馆员王春波、山西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中心高级工程师肖慧两位专家对《规划》进行指导。


  与会专家认真听取项目编制团队系统汇报,在审阅了规划文本、图集、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及编制情况说明等成果内容后,对项目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等相关要求,以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保护底线和强化历史文化活化利用为规划重点,全方位总结凝练新绛悠久的历史文化价值,按照“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要求构建“县域—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地段—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提出了各类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策略,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保护层次完整,内容丰富,结构清晰,保护对象明确,保护区划基本合理,保护措施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要求,一致同意《规划》成果通过评审。


  新绛县是晋南地区唯一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规划》对新绛县域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体系进行了系统梳理,为县域范围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规划》的编制为新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作出了有益探索,也为我院编制国土空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提供了经验借鉴和更坚实的技术支撑。


  会议最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刚对与会专家把脉、指导《规划》表示感谢,对新绛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充分肯定,也对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规划》项目编制组的工作和辛勤付出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山西省作为文化大省,应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要求。地方应明确工作任务,继续以重点管控和活化利用相结合,抓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推动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再上新台阶。项目编制组应严格按评审专家组专业性、技术性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细化落实,抓紧推进下一步《规划》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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